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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MBA教育中心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4:44:27 阅读人数:32

MBA教育中心拟录取考生: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非全日制MBA/MEM/MPAcc拟录取硕士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按期办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MBA教育中心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相关事宜通知

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2023年我校招收的所有非全日制MBA/MEM/MPAcc硕士生,包含拟录取的一志愿和调剂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操作。

1.填写定向就业单位。请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无需注册,直接登录即可),在录取结果查询板块中,选择定向委培单位码、填写定向委培单位(必填),并确认提交。如无需修改,可不进行操作,截止时间为5月8日(请先在网页中填写单位,之后定向协议会自动修改)。

2.下载协议书。请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在录取结果查询板块处下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核对姓名、专业、学费金额等信息,并与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协商后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包括甲、丙方签字、联系电话、甲方盖章、日期)。注:盖章单位名称需与甲方单位名称一致,盖章可以是人事部门章或是公司公章。签字可以是单位领导或部门领导。

3.寄送协议书。请考生于5月19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填写完整的协议书(3份)寄送到以下地址(通过EMS进行邮寄)。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邮寄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211106

联系电话:025-84896699

4.返还协议书。我校接收协议书并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三方签字盖章完备的协议书1份由研究生院存留,另2份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拟录取考生,考生和定向就业单位各保留1份。

二、保留入学资格

请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中“硕士招生-资料下载”栏目。

三、录取通知书地址修改

请考生登录http://yzsbm.nuaa.edu.c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在“通讯地址确认”中核对修改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并确保联系方式无误,截止时间为5月28日,没有提交确认信息的考生,以考生原通讯地址邮寄。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核对修改地址信息,逾期不予办理。录取通知书将在教育部下发正式录取库后(预计在6月份)发放,请考生耐心等待。

四、党团组织关系相关说明

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和转接以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发送的新生报到须知要求为准。

五、其他

1.拟录取考生将于发放录取通知书后选择授课方式,请耐心等待。

2.定向协议第二条提及“乙方不提供住宿”,请选择天目湖校区住宿的会计拟录取考生忽略此条。

3.如有其它问题请电话联系025-84896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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