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2022年MBA复试分数线:170/42/84。
根据闽江学院研究生处发布的“闽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程序与要求
(一)复试实施细则
学院须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应公布复试比例、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二)复试名单
1.根据省教育厅实际下达计划,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20人,其中全日制20人,非全日制100人,均为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复试考生须达到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线要求。
2.本年度一志愿复试名单为所有上线的一志愿考生。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各调剂批次参加复试人数比例为1:1.5,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批次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学院应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计划余额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处,名单应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5.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如果参加过复试但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通知并指导考生进行网络远程资格审查。考生应准备以下材料,按学院要求上交: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须本人亲笔签名);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版(拍照不予受理,下同);
3.准考证电子版;
4.学历学位证书彩色扫描版(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书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闽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见附件2,需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7.闽江学院2022年硕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限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见附件3);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院要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和资格。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其中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若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可由考生做出承诺,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我校。
复试时,再次对考生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
(四)复试考核
受疫情影响,我校本年度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开展。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办学特色和远程复试平台可操作性,命制多套足量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察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长、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科目和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及综合素质。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100分。考核内容为:(1)对本学科和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6)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英语听力及口语。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分钟,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3.思想政治理论。使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分钟,满分100分。
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五)复试平台
学校端。研究生处、学院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参与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腾讯视频会议)的搭建与维护,配齐配全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等音视频通讯设备,并在复试工作开始前,安排集中模拟演练。学院应成立技术小组,对复试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和培训,确保本学院远程复试网络稳定,负责现场录音录像,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考生端。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详见《闽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见附件4)。学院应指导考生提前准备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并按要求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测试。如考生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请提前联系所报考学院,学院应做好沟通,给予帮助。
(六)复试要求
1.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
2.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学院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全过程应录音录像,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不得更改。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应在成绩录入校核后交研究生处集中妥善保存,保存期三年,任何人不得更改动。
4.严肃考风考纪。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相关科目考试未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